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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 大聖人在「開目抄」前半闡述後來被稱為「五重相對」的法理。這次想針對「五重相對」的意義進行探討,以作為本抄前半的內容總結。 針對「開目抄」的主題,以及一切眾生所應尊敬之主師親三德,已經作過論述。 大聖人在開目抄先針對儒教等中國的思想和宗教(總稱儒家或外典)、印度的外道、以及內道佛教三者,列舉了實際被許多人尊為主師親的各個存在。然後再檢討人們通過尊奉這些主師親所學習到的教導,以及其教導對人生帶來的影響。因為能帶給人們正確的人生觀,才是真正偉大的主師親。 大聖人如此透過「開目抄」主師親的主題,尖銳審視各種思想宗教在教導人們何種法與何種人生,最後再道出判斷「法」與「人生」的根本觀點就是「生命的因果」。 因果是思想與宗教的關鍵 針對所有宗教思想,如何在現實社會為人們解決苦惱?以及是否能夠讓人們到達絕不動搖的幸福境界?「五重相對」可謂從所有宗教思想如何闡述「生命的因果」此觀點來判別。 「生命的因果」不但是「幸與不幸的因果」,如同上回曾論述過的,其究極在於「十界之因果」,也就是「成佛之因果」。 換句話說,「這些思想與宗教的教導是如何深入探究及正視幸與不幸之原因和結果」,將可分辨出這些思想與宗教的高低深淺。 例如,醫生在治病時,若沒有找出病因對症下藥,很可能會使病情惡化。同樣地,若想解決苦難或不幸,若不先認清其根本原因再去解決的話,很可能會助長不幸。 所以說,明辨原因和結果,才是宗教與思想的關鍵。 天台大師舉出法華經五點殊勝處,並將其彙整成,「名、體、宗、用、教」的五重玄(注1)。他指出其中的「宗」是含有教導的根本、關鍵之意,具體而言,也就是指「因果」(注2)。 天台大師此處所謂的因果,就是指生命的因果。也就是說,「深受煩惱所苦的人其生命(因),將可以透過開啟內在的極尊潛力而克服苦惱,確立絕對幸福的境界(果)」。 並闡示,最高悟得之法──「實相」(相當於五重玄的「體」),此法本身就是不可思議,雖說是「言語道斷、心行所滅(注3)」,可是此法卻與「成佛的因果」有不可分的關係。 比方說,實相猶如一塊無限大的空間,因果就如同支撐此空間的樑柱。 因為有樑柱,空間才能顯現成為房間的形態。相反地,如果不能使空間形成房間的形態,就不能說是樑柱(注4)。 即是說,其教導所說的「因果」之深淺,是和作為其教導之前提的「所悟之法」的深淺有關。 大聖人所弘揚的南無妙法蓮華經,是由究極的「妙法」,和基於此妙法的因果(蓮華)所形成。由於「南無妙法蓮華經」此一語表現了究極的成佛之因果法則,所以只要唱誦一遍南無妙法蓮華經,其一念當中就能夠成就成佛的因果。 綜觀諸宗教與思想可發現,其對生命之因果的看法有種種不同。大聖人於本抄透過「五重相對」來闡示諸宗教與思想的深淺,並且闡明究極的成佛之因果法則(南無妙法蓮華經)正是救濟末法眾生的要法。 接著想按照大聖人的教示來論述五重相對的內容。 以意志和行動創造命運的佛教 一、內外相對 首先是「內外相對」。這是指內道的佛教和佛教以外的諸教之對比。 佛教闡明決定自己的幸與不幸的主因是在自身,指出自己能決定自身的命運,故稱佛教為內道。 相對的,佛教以外的諸宗教,針對自己的幸與不幸,則往往不願承認世上存有因果法則。有些宗教主張一切都是偶然的偶然論,有些則主張幸與不幸是跟自身的努力無關,一切皆早已在事前確定的決定論、宿命論,或是兩者兼具的折衷論。這些都是源自被視為印度外道始祖的三仙(注5)所說。在現代的諸思想中,也可看到相同的論調。 此外也有些宗教思想雖然承認只有在現世存有一定的因果法則,生前或死後的世界則是屬於無法得知的世界,因而放棄探究。其代表也就是中國的儒教、道教等的思想(注6)。此外,基於近代科學的合理主義也是應屬此類。 然而這些宗教思想,對於人為何生而會有境遇的差別,以及為何行善作惡的結果有時不會在今世顯示,無法作出令人心服的說明。所以無法解答「人為何出生於世?」「為何而活?」等等,這些實際存在的問題。 此外,印度的婆羅門教(注7)和六派哲學(注8)等等,雖然有說三世的生命因果,可是由於陷入決定論和命運論等等,無法擺脫主掌命運的神或自然等外力的作弄,致使人的主體性受到顯著的限制。 總而言之,可以如此結論說,外典外道未說因果,即使有說也只是屬於一部分的偏狹因果觀。因此日蓮大聖人於「開目抄」說印度和中國的諸宗祖師們是「實如不辨因果之嬰兒」(御書206頁)。 相形之下,佛教(內道)則是認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所有事情,都是自己的責任。即所謂「自業自得」(自己要承受所行善惡的苦樂結果)的思想。 如此佛教能把因果的嚴格法理視為自己的問題正視之,這是因為佛教知道一項真實,那就是人的生命中原本具有佛性此偉大變革潛能與力量。因為若想努力爭取幸福,首先必須知道能使自己幸福的根源存在於自身。 只要靠現在自身的意志與行動,便能創造出自身的命運,喚醒這種主體性和責任感的就是佛教、內道思想。 旨為發現幸福之因的大乘 ?G?B 大小相對 接著來談有關「大小相對」。雖然大聖人在「開目抄」幾乎沒有提起,可是在論述權實相對和權?相對(注9)當中,曾言及對小乘教實踐者二乘的彈呵(注10),那等於是包括了大小相對之意。 雖說是內道,但在佛教裡也有各種教導。其中的小乘教,其修行目的是想透過持戒與冥想等反復的修行,斷絕衍生苦惱之因的煩惱,以獲得平安的涅槃境地。 然而小乘教所指向的幸福,是排除不幸原因的消極性幸福,而並非想積極開拓幸福,更遑論勸導世人要帶給他人幸福。 再說,不幸的原因原本存在自己生命的九界煩惱裡,若想完全消滅煩惱,那麼除了消滅生命本身以外,別無他途。這也就是所謂的「灰身滅智」(注11)。這種想法也是小乘教的極限所在。 相對的,大乘教則不像小乘教講求排除煩惱,而是主張要讓有煩惱的生命開啟悟達之智慧,正確控制煩惱,以建立清淨且強而有力的主體性生命。這也就是「煩惱即菩提」。 不是止於想消滅自身生命的不幸原因,而是要讓造成不幸的因昇華為積極發現幸福的因,進而拯救他人。這就是大乘教。 闡明萬人皆具佛界的實教 三、權實相對 這種試圖積極發現幸福之因的大乘教,也有分兩種。一種是「實大乘教」的法華經,經中不僅闡明人人的生命原本具有幸福之根本因的佛界(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注12〉),並闡明能開顯此佛界(開示悟入之四佛知見〈注13〉)的生命真實。 另一種,法華經以外的大乘教「權大乘教」則認為,只顧追求自身悟得而令人厭惡的二乘,以及被印度人民視為無法獲得幸福的惡人、女性等等,說這些人本來就沒有具備佛界,而限制這些人的幸福之因。這種教導不能說是真實的大乘教,而是為了迎合一般觀念而說的方便教導,所以是「權教」。 相形之下,實教的法華經則教說,包括二乘、惡人和女性,人人皆能平等成佛這種佛的真實悟達,並顯示足以成為此真實悟達根據的法門(一念三千法門)。 人人皆能幸福,這才是佛的真意。而說出能令人人幸福法理的法華經中,才直接闡明佛的真實悟達。 超越厭離斷九之缺點的本門 四、本?相對 法華經即使教說萬人皆具備幸福之因的佛界,但問題在於能否實際將此佛界開顯出來。如果以三世的因果來看,生命是永遠的,所以會產生基於無數過去世的所行(宿業)而出現在現世的報應。若要轉換這種宿業,就必須經過長遠時間不斷從事善行,讓生命累積善行的成果,也就是需要歷劫修行。 包括法華經?門之前的經典,都在教說這種成佛觀,皆說釋尊本身的成佛也是基於歷劫修行,才能在今世獲得成佛的成果(始成正覺)。但是只要執著這種成佛觀,就無法排除滅因(九界生命)才得以顯現佛界生命此果的「厭離斷九」(注14)缺點。 相對的,法華經本門則闡明,由於釋尊其實早於五百塵點劫的遙遠過去就已經成佛,其後也是延續著身為菩薩的壽命,所以才能透過種種姿態來教化眾生,以明示佛的真實姿態。即是說,佛的釋尊其一身當中原本就具有且常住著九界和佛界。 本門由於闡明了此事實,而使九界生命能以原有的狀態開顯佛界,進而開啟即身成佛之道。 奉御本尊為明鏡,視大聖人為楷模 五、種脫相對 雖說到了本門才開啟即身成佛之道,其文上指出由於在久遠實成以前就已實踐菩薩道之修行,所以才能獲得永恒的壽命。然而要獲得永恒的壽命,就必須先修行至不退位的初住位(注15)。若想修行至初住位則要以堅定不移的信來破除無明,以獲得智慧,才能覺知自身生命當中乃常住著九界和佛界生命。 然而,想修行至初住位,原本是極其困難,更何況修行至初住位之後,再開啟智慧,實際覺知己心之佛界,更是困難。這畢竟不是凡夫做得到的事。 所以說,即使是到了本門文上,也無法立即為凡夫開啟通往即身成佛、一生成佛之道。 相對的,文底佛法直截闡明,成為久遠釋尊到達初住位前的菩薩行之原動力,和釋尊在初住位所覺知的根本法,就是南無妙法蓮華經。凡夫只要追求且無疑信受此法,就可立即獲得佛果。 大聖人就是以凡夫之身,透過南無妙法蓮華經而於己心成就佛界生命,並將其原原本本圖顯在御本尊裡。因此,我們只要奉此御本尊為明鏡,並以大聖人為榜樣,則會因深信自身擁有佛界,而能馬上在自己的生命中開顯佛界。 因果一念之宗 因此可知,因果的究極是包含在凡夫深且強的信心一念之中。只要擁有必能破除無明的堅強信心,九界生命便會顯現永恒生命,並由此生命湧現佛界。 記得此事在上回的文尾已經論述過。 大聖人曾在「本因妙抄」簡潔明示,如何以「因果」為基準來判別佛教之高低深淺。其中並闡示了「因果一念」所隱含的究極四因果觀(注16)。 也就是說,方便權教因為教說必須斷滅因的九界才能獲得果的佛界,此厭離斷九的想法,所以是「因果異性之宗」。相形之下,法華經?門教說,同一個生命裡是具有九界與佛界,故稱「因果同性之宗」。然而本門卻闡明所謂真正的佛身是九界與佛界皆三世常住,故稱「因果並常之宗」。 相對的,大聖人的文底獨一本門則主張,九界與佛界皆包含在凡夫的一念之中,只要靠信的一念,不管何時都能讓凡夫之身湧現佛界,獲得即身成佛,故稱「因果一念之宗」。 因此,大聖人佛法最講求的是一念心,也就是「心為貴耳」。 反映人生根本目的之人格 可見透過五重相對,能令人加深對因果觀的認識,進而更深理解所應尊敬的主師親其意義。 外典外道因為不是基於明確的因果觀而立主師親,所以不管如何莊嚴其所尊敬的存在,或再是強調此存在的絕對性與權威,若信奉此存在的人,沒有明確的目的觀,畢竟只能渡過暗中摸索的人生,或是渡過只知盲從權威的消極人生。 此外,佛教當中也有小乘教和權大乘教是主張厭離斷九的成佛觀、因果觀,把佛當成特別的存在而崇拜。這種觀念不是讓眾生滿足只要能消滅煩惱即可的小目的(小乘),不然就是止於光說救濟萬人之偉大卻只空待虛空的佛來救濟這種夢幻人生(權大乘)。 總之,這些教說都無法脫離消極的人生。 相對的,實教法華經則闡明九界眾生亦具佛界(?門),久遠實成之佛亦具九界(本門),這種真正十界互具。讓人人都能開顯自身生命裡的佛界偉大生命,渡過充滿希望的人生。 但久遠實成之佛是以其所完成的圓滿佛果為中心在說法,所以對凡夫而言,此佛僅是崇拜和渴仰的對象,並不能成為實現成佛之因果的榜樣。 相對的,大聖人的佛法是以大聖人自身一念的力量來闡述凡夫成佛的典範。御書所教導的大聖人其奮戰與不惜身命的實踐,以及誓願和師子王之心,都是為我們闡示何謂凡夫成佛的一念。 此事可從「例如日蓮」(御書991頁)和「此不待引他例」(御書1270頁)等等,大聖人自身所闡述的金言得知。 五重相對由於闡示了究極之因果,所以是引導人生不斷向上的最高指標。最終說來,闡示了至高的主師親法理,即末法凡夫指向一生成佛的最高典範。 「開目抄」是為了向末法萬人明示凡夫成佛典範的法華經行者日蓮大聖人,故稱「開顯人本尊之書」。 (待續) 注1.【名、體、宗、用、教之五重玄】:意指,天台大師於《法華玄義》,從釋名、辯體、明宗、論用、判教(名、體、宗、用、教)五種層面,來詮釋妙法蓮華經之卓越性。釋名是解釋經題並說明其名,辯體是究明一經之體的法理,明宗是明示一經的宗要,論用是闡論一經之功德與力用,判教是判釋一經的教相。 注2.《法華玄義》第一卷上記有:「宗為要也。所謂佛之自行因果,以為宗」。 注3.【言語道斷,心行所滅】:意指,究極之法既無法用言語來表現,亦無法用心去思考。 注4.參見『法華玄義』第8卷上,第9卷下等等。 注5.【三仙】:於釋尊誕生以前出現的三位外道之祖。迦毘羅為數論(Sankhya)學派(數論師)之祖,唱說決定論的「因中有果」說。漚樓僧佉(Vaisesika)乃勝論學派(勝論師)之開祖,唱說偶然論的「因中無果」說。勒娑婆則是耆那(Jaina)教之祖,唱說兩者折衷論的「因中亦有果亦無果」說。 注6.例如儒家之祖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論語》先進篇)等。 注7.【婆羅門教】:指佛教以前,根據吠陀以及其解釋學所衍生的思想整體。奉祭司階級的婆羅門為主體的宗教。 注8.【六派哲學】:為古印度的婆羅門哲學中,具代表性的六個學派。由各二支的姊妹學派三對所構成:數論(Sankhya)與瑜珈(Yoga) ,正理(Nyaya)與勝論(Vaisesika),彌曼差(Mimamsaka)與吠檀多(Advaita Vedantin)。 注9.【權實相對,權?相對】:權實相對意指,比較如實說出佛所悟得之真實的實教,與為了道出此真實而作為一時方便之教說的其他權教。由於大聖人在「開目抄」曾針對權教和法華經?門作過比較,因此日寬上人於其文段中,稱之為「權?相對」。 注10.【彈呵二乘】:「開目抄」在論述法華經與其他諸經不同時曾闡述:「大集經、大品經、金光明經、阿彌陀經等,為彈呵諸小乘經之二乘,說十方淨土,令凡夫菩薩欣慕,厭煩二乘」(御書212頁)。 注11.【灰身滅智】:意指,燒身成灰,以滅智慧。小乘經認為,若能滅除衍生一切煩惱之根源的身心兩面,則可脫離生死之苦。 注12.【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意指,九界眾生皆擁有佛性。在五時教判中,所謂的法華涅槃時,與法華經屬於同時的涅槃經卷第二十七有道:「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 注13.【開示悟入的四佛知見】:法華經方便品(法華經129頁)之教說,諸佛出現於世的目的是為了要讓眾生開啟、顯示、悟得佛知見(佛界),以及令眾生步入實現此道。 注14.【厭離斷九】:厭惡九界迷惑之境地,認為遠離九界斬斷煩惱才能成佛。 注15.【初住位】:即菩薩修行的五十二位之中,十住最初的發心住,指斷見惑(思想、見識之迷)的菩薩位。圓教的菩薩由於在初住時,已證得一分的中道之理而正念安住,因此把初住位視為絕不自菩薩道退轉的不退位。 注16.「宗之四重者:一、因果異性之宗,方便權教也。二、因果同性之宗,是?門也。三、因果並常之宗,即本門也,四、因果一念之宗,文云:『介爾有心,即具三千』,是即末法純圓,結要付囑之妙法也」(御書905頁)。 |
2004年12月22日 星期三
開目抄講義 第5回:五重相對──生命之因果與人生根本指標
開目抄講義 第5回:五重相對──生命之因果與人生根本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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