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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拜讀的開目抄御文(1) 或有人云:當世之三類大約可見,但無法華經行者。欲謂汝為法華經行者,大有不似。此經云:「天諸童子,以為給使,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又云:「若人惡罵,口則閉塞」等。又云:「現世安穩,後生善處」。又「頭破作七分,如阿梨樹枝」。又云:「亦於現世,得其福報」,又云:「若復見受持,是經典者,出其過惡,若實若不實,此人現世,得白癩病」。 答云:汝之疑,大吉。就此且為袪除不解。(御書248頁) 白話: 有人說:今世的三類強敵,大概皆已出現,但卻未見法華經行者。如果說你是法華經行者,那麼就與經文所說的大有不同。 這經文說:「信持法華經之人,會有諸天童子們前來隨侍,而且無法用刀棒砍打此人,也無法以毒加害」(安樂行品),「如果有人憎恨辱罵持法華經之人,那麼此人的嘴巴就會被塞住」(同品),「持法華經之人,現世會安穩,來世也必能轉世到好地方」(藥草喻品),「擾亂教說法華經之人,讓其分心者,頭將破裂成七份,如同阿梨樹的樹枝般」(陀羅尼品),「又說,信持法華經之人,作為回報,一生之中,必得幸福」(普賢品),「還有,看到受持此經典的人,惡言相向的話,不管事實與否,此人一生當中必將因罹患重病而苦」(同品)。 答云:你問的一點也沒錯。借此機會解開你的疑惑吧。 〈御文〉(2) 案事之心,前生無誹謗法華經之罪者,今生修行法華經。或由世間之過失,或因加怨無罪者,會忽見現罰。如修羅射帝釋,金翅鳥之入阿耨池等,還必受一時之損。天台云:「今我疾苦,皆由過去。今生修福,報在將來」。心地觀經云:「欲知過去因,見其現在果;欲知未來果,見其現在因」。不輕品云:「其罪畢已」,不輕菩薩因身有過去謗法華經之罪,故蒙瓦石之報。 又有順次生必墮地獄者,自造重罪,而無現罰,一闡提人是也。(中略)所詮,若是上品之一闡提人,以順次生,必墮無間,故無現罰。例夏桀、殷紂之世,天無災變,以有重科,世必滅亡故也。 又或有以守護神棄此國土,而無現罰者。謗法之世,守護神捨去,諸天不為守護,是故行正法者竟無徵驗,反遭大難。金光明經云:「修善業者,日日衰減」。惡國惡時是也,具如立正安國論所勘。(御書248頁12行~249頁10行) 白話 讓我們來探討這個問題的本質。過去世沒有犯誹謗法華經罪的人,於今世修行法華經。對這種人,如果有人以世間的罪名為藉口,或儘管修行法華經者沒有犯下任何罪卻加以迫害的話,此人將會馬上遭到現罰。此事就如修羅因為射帝釋天,金翅鳥為了吃龍而飛入阿耨池般,必將受到報應,自身馬上受損。 天台說:「現在自身的苦惱,都是自身過去的行為所致。現世所累積的福德,會在將來顯現其回報」(法華玄義)。心地觀經說:「若想知道自己過去種下什麼因,就看現在的果;若想知道未來結什麼果,就看現在種什麼因」。不輕菩薩品說:「自身的罪,已受到報應」。意思是說,不輕菩薩因為過去曾犯下誹謗法華經之罪,所以如今才會被丟石頭瓦礫。 此外,對於來世必墮地獄的人,即使今世犯下重罪,也不會有現罰;一闡提的人就屬這類。(中略) 總之,若淪為極惡的一闡提者,來世必定墮無間地獄,所以此生不會受到現罰。例如中國夏朝桀王、殷朝紂王的時代,雖然沒有天災地變的徵兆,但是因為兩王已犯下重罪,其朝代註定滅亡。 或許也會因為守護神已捨棄此國土離去,而無現罰。謗法之世,不但守護神會棄離此世,諸天亦不為守護。所以修行正法之人,非但不會受到明顯的守護,反而會遭大難。金光明經說:「修善法之人,日日減少」,正是指這種惡國惡時。具體內容就如在立正安國論中所論述的。 講義 「開目抄」是宣告確立「日蓮大聖人宗教」之著。 本抄先於前半以「主師親三德」為主題,闡明何謂救濟末法社會的「法」,再於後半明示,誰才是弘揚此法的「末法之師」。 特別是在後半,對照法華經寶塔品、提婆達多品,以及勸持品等經文,闡明大聖人的弘教,以及其所遭受的迫害是與經文所說一致,來證明大聖人乃末法法華經行者。 由此可見,後半足以作為證明大聖人乃末法之師的「文證」。有關這個部分,至今已詳細探討過了。 最後剩下的問題就是,為何法華經行者會蒙難?而且蒙難時,為何沒有諸天善神的加護?這個問題也就是大聖人在本抄所說的「於此書為最肝心,乃一期之大事」(御書221頁)。 針對這個疑問,大聖人據理回答。這也是證明大聖人是末法法華經行者的「理證」。本回將針對這個部分來探討。 之後大聖人在以「所詮,我志已決,不仰諸天,身承諸難,誓終此生」(御書249頁)為首的這節御文裡,闡述了其將以不退轉的決意,作為「日本的樑柱」奮戰到底的「大誓願」,以闡示其作為「末法之師」頂天立地的境界。大聖人在這一節御文之後,便闡明其自身所確立的,也就是何謂救濟末法之宗教的「信心」、「功德」與「實踐」。 大聖人想透過闡明自身的境界,勸導門下秉持師弟不二的信心與實踐。因此可知,大聖人想以其生命所體得的「現證」,來闡明何謂「末法之師」。 與大難徹底奮戰中才有真安穩 針對以「理證」證明自己是末法法華經行者一事,大聖人首先舉出一個疑問,那就是,若說日蓮是法華經行者,那麼不就與經文產生矛盾? 例如,「或有人云:當世之三類大約可見,但無法華經行者。欲謂汝為法華經行者,大有不似」(御書248頁)。 為了證明「大有不似」一事,大聖人在此文之後引用了六項法華經經文(參照御文1)。 這些經文大致可分為兩類,(1)於末法弘通法華經者,必有諸天善神加護,行者亦將現世安穩,後生善處(注1);(2)迫害法華經行者的人,必有現罰。 大聖人在提出這項疑問之前,先以勸持品等經文作為文證,闡述自身才是遭遇過經文所言的迫害,所以是真正的法華經行者,世人應拜之為師。再針對這點,又假設有人舉出經文反駁自己的論點。 為了解釋此疑問,大聖人通過過去的事例,再次確認遭受大難之人才是法華經行者。 這些事例也就是:遭九橫大難(注2)的釋尊;遭杖木瓦石難的不輕菩薩(注3);被殺的目連(注4);提婆菩薩(注5)以及師子尊者(注6)等人。以此證明,不能說沒有諸天善神的加護,就不是法華經行者。 如御義口傳所言:「修行妙法蓮華經時,難來以安樂意之可也」(御書783頁)。雖說法華經行者可得安穩,但真正的安穩是在於敢與大難奮戰到底的這份境界中。 大聖人舉出這些過去的事例之後,說「案事之心」(御書248頁),以三點來說明法華經行者本身遭遇大難,卻無諸天善神加護,以及迫害者沒有現罰出現的理由。 第一點,為什麼法華經行者蒙難卻無諸天加護?那是因為法華經行者本身在過去世犯了謗法罪業。若是法華經行者於過去世沒有犯下謗法罪業,迫害者則立刻會有現罰。 第二點,來世註定墮地獄的一闡提人,今世即使犯了重罪,也不會有現罰。 第三點,由於舉國謗法,造成諸天善神棄離此國,所以法華經行者得不到諸天善神的加護。 接著想根據御書的教導來探討上述三點理由。 ?法華經行者自身的宿業 法華經有說:「迫害法華經行者的人會有現罰」,但那只限於過去世未犯誹謗法華經罪的法華經行者。 即使法華經行者,若在過去世犯下誹謗法華經罪業,則將遭受迫害的報應。 不輕菩薩也是因為自身的罪業而蒙受大難。事實上,直到不輕菩薩自身「其罪畢已」(注7)為止,經文並沒有說迫害不輕菩薩的四眾會受到現罰,。 佛法是講因果的理法。 「心地觀經云:『欲知過去因,見其現在果;欲知未來果,見其現在因』」(御書248頁)。 現在的果報是源自過去的業因,未來的果報則是結自現在的因。所以說,重要的是看「現在」。 雖說決定現在的一切,是在於過去世的因,但在這同時,決定未來的一切,則是看現在這一瞬間。過去的業因,並無法註定未來如何。日蓮大聖人佛法想強調的是,不管過去種下何種業因,看現在種下的因,將可決定未來的美好果報。大聖人會主張宿業,是為了闡示宿業一定能轉換。 有關大聖人的宿業論,想擇機再詳述。在此想確認的是,大聖人認為,也要從本身去尋找蒙受大難的因。而這正是讓人能夠轉換宿命的應有想法。 其實誹謗法華經的罪業,是源自元品無明此根源惡業。因為否定具備在萬人生命中的根源佛性,以及誹謗教說能顯現佛性的法華經與弘揚法華經之人,這種行為才是為人的最大惡業。 衍生此謗法的元品無明,才是種種惡業的根源。今世以對妙法的信心來破除元品無明,才能斷除至今生命的惡業流轉,轉換成以妙法為本的善之流轉。這就是宿命轉換。 大聖人在此針對罰的問題說明,若迫害沒有罪的人,則有現罰。罰並非如同神一樣,是由身外的存在所施加的,罰是屬於本身行為的結果,所以是遵循著因果法則。佛法所謂的罰就是指這種法罰。 雖說迫害背負過去罪業的法華經行者的人不會有現罰,但那也並不表示完全不會受罰,只是不會馬上產生現罰,無形的冥罰是儼然存在的。 接著想探討一闡提人(注8)的問題,正是闡明此事。 ?必墮獄的一闡提 大聖人闡示,註定順次生(注9)墮地獄的一闡提人,是不會有現罰。 如「又有順次生必墮地獄者,自造重罪,而無現罰,一闡提人是也。」(御書248頁)所言,如果迫害者本身已註定墮無間地獄,那就看不到有形的現罰。 「妙蓮抄」亦云:「被判死刑入獄的人,在獄中縱使犯下再重大的壞事,也改不了死刑,所以不會再被判刑。但未被判死刑者,若在獄中作惡,就會受到處罰」(御書1095頁,大意)。 本抄也曾引用涅槃經,指出再壞的人如果碰到各種緣,或許會孕生悔改之心,可是一闡提人則完全不會有悔意。 一闡提人是指,充滿不信與謗法,毫無悔意的人。雖說一闡提人也擁有正因佛性(注10),但並未擁有能顯現此正因佛性的「信」,所以無法打破覆蓋佛性的無明。相等於毫無佛性,所以會懷著惡心,胡作非為。如同太陽高掛天空,一闡提人因為被烏雲覆蓋而無法沐浴在陽光下,只能在陰霾下徘徊。 被無明覆蓋的生命,是無法相信自他的佛性,所以對自己所犯下的謗法也麻木不仁,註定墮入無法挽救的地獄深淵。 雖說沒有現罰,但其心中也會因不相信佛性而從根本上產生不安。這種不安的心,將會腐蝕生命。因此雖未見現罰,其實儼然已遭受冥罰(注11)。大聖人因而斷言:「迫害法華經行者的人,最初看起來安然無事,但最後必定滅亡」(御書1237頁,大意)。 ?諸天善神捨離國土 第三點要探討的是有關諸天善神離去的問題。 大聖人教示:「又或有以守護神棄此國土,而無現罰者。謗法之世,守護神捨去,諸天不為守護,是故行正法者竟無徵驗,反遭大難」(御書249頁)。 這也是「立正安國論」曾闡示的「神天上法門」(注12)。 「世皆背正,人悉歸惡。故、善神捨國而去,聖人辭所不還。是以,魔來鬼來,災起難起」(御書17頁)。 也就是說,由於全國眾人皆謗法,導致諸天善神失去法味,捨離此國而去。正因為諸天善神不在,所以沒有發揮守護法華經行者,以及處罰誹謗法華經者的作用,因此迫害者也就沒有現罰。 貫徹弘通法華的誓願與實踐 綜上所述,本抄從三個觀點來說明法華經行者會蒙難,以及迫害者沒有現罰的理由。 不管是因為過去世曾誹謗法華的罪業,或是一闡提人,或是舉國謗法導致善神捨國──這三點的共通問題就是在於「誹謗法華經」,也就是「謗法」。 圍繞法華經行者的諸惡,都是與「謗法」此根源惡有密切關係。法華經行者是行「正法」之人,法華經行者因為行「正法」,並譴責「謗法」,所以才會激發一闡提人的「元品無明」(注13),使其化為三類強敵,發動大迫害。 法華經行者的奮戰是一場為了消滅謗法之惡的「宗教改革」之戰。因此迫害必將競起,必遭苦難。 但這些苦難都是為了洗刷過去世誹謗法華罪業,為的是鍛鍊生命而有的,所以也意含著為了讓生在惡世的人能於生命中確立佛界。 也就是說,要歷經此戰,才能獲得「難來以安樂意之可也」(御書783頁)的大境界。 此外,一闡提人也因為迫害法華經行者,使得其元品無明日益增強,對法華經充滿不信與謗法,而遭受墮地獄的冥罰。 如果是受到一闡提人的影響,使整個國土擴大不信與謗法,那麼守護國土的「諸天善神」其作用就會消失。 在這種狀態下,法華經行者若能克服難,貫徹弘通正法之戰,則每一個人的生命就能紛紛湧現佛界。 所以說,這場法華經行者的弘通妙法之戰,不但是為了個人的「宿命轉換與一生成佛」之戰,也是為了讓諸天善神的作用蘇生,以及謀求國土安穩的「立正安國」之戰。 孕育奮鬥精神的日蓮佛法 「身為法華經行者,為何沒有諸天善神的守護?」,「為何迫害者沒有現罰?」,會有這種疑問本身就表示,其人的信仰是基於等待與依靠諸天善神加護。 大聖人先按照道理一一回答此疑,再宣言如何才能讓法味消失的諸天善神蘇生。亦即唯有靠「宿命轉換」與「立正安國」之妙法才能蘇生。此宣言也就是始於「所詮,我志已決,不仰諸天,身承諸難,誓終此生」(御書249頁)此「大誓願」的御文。 如果從末法主師親的日蓮大聖人境界來看這段宣言,便可知大聖人的佛法不是悲嘆沒有獲得諸天庇佑的宗教,而是要透過在現實力行立正安國的實踐,喚醒諸天善神再次於國土發揮其強而有力的作用,以實現理想鄉的目標。 我的胸中迴盪著大聖人的響亮音聲。 現在不奮戰,要待何時!所有門下應鼓起勇氣,共同奮起! 只要拿出師子王之心去奮戰,任何罪障必能消滅,也必能宿命轉換! 就連迫害我們的一闡提之人也要拯救,要斬斷人類的無明! 要實現立正安國,建設和平樂土! 孕育「奮戰精神」正是大聖人的佛法,也可謂「開目抄」的真髓。 因此就本質而言,若想克服「有無諸天加護」這對法華經行者遭受大難的疑慮,除了立下「大願」與「誓願」,秉持不惜身命、死身弘法的精神,一生貫徹弘通法華以外,別無他途。 「開目抄」不僅闡示了何謂秉持「誓願」,以及為「法」而活的真正宗教,更闡明了如何讓萬人對真正人生覺醒的「開目」本義。 (待續) 注1.【現世安穩、後生善處】:出自法華經藥草品第五之文(法華經258頁)。意指,信受妙法的眾生,不但現世可獲得安穩的境界,死後也能誕生在美好的境界。 注2.【九橫大難】:釋尊在世時遭受的九次大難。例如,提婆達多為了殺害釋尊,故意從耆闍崛山對準釋尊推下大石,導致碎石碴傷釋尊的腳趾出血。一個叫孫陀利的女性受外道唆使,散播和釋尊有關係的謠言等等。 注3.【不輕菩薩】:法華經常不輕菩薩品所說的菩薩。「我深敬汝等,不敢輕慢。所以何者?汝等皆行菩薩道,當得作佛」(法華經589頁)此乃釋尊前世的處世之道。雖然遇到每個人,都給予禮拜,卻遭遇增上慢的人們持棒棍毆打,或是被投擲石瓦的迫害。然而佛說,這種修行才是成佛之因。 注4.【目連】:釋尊十大弟子之一。被譽為神通第一。傳說,釋尊入滅前,在修托缽行的時候,被持竹(執)杖外道所殺害。 注5.【提婆達多】:三世紀前後的南印度人。付法藏之第十四祖。得知南印度王歸依外道之後,為了救王而一一破折外道。此時被兇惡的外道所殺。 注6.【師子尊者】:師子尊者是六世紀前後的中印度人。付法藏的最後傳燈者。據說在罽賓國流布佛法的時候,被國王檀彌羅斬首,卻滴血未流,只冒出白乳。 注7.【其罪畢已】:出自法華經不輕品(法華經597頁)。不輕菩薩因受人們的迫害而得以完全消滅過去的謗法罪,臨終時,因聽聞法華經而六根清淨,壽命延長,得以向眾多的人道說法華經,令其成就佛道。 注8.【一闡提人】:梵語icchantika的譯音。原本是指欲望無止境的人,引申為不願相信真理的快樂主義者或現世主義者。就佛法而言,一闡提人指,沒有求悟心,不具成佛機緣的眾生。亦指不信、毀謗佛的正法,且不願悔改誹謗重罪的不信、謗法者。 注9.【順次生】:意指,今世之後的下一世。「俱舍論」等有云,承受業報之時有三:今世之內便承受報應的順現業;今世之後的下一世才會承受報應的順次生業;以及順次生之後才會承受的順後業。 注10.【正因佛性】:生命中原本具有的佛界。為了開啟佛的境界所必備的直接原因。 注11.【冥罰】:雖無法明確辨別一般人受罰的因果關係,但卻是儼然受罰。顯罰的相對語。 注12.【神天上法門】:此法門是指,善神由於未見信奉與修行正法的人們,飢於法味而捨棄應守護的國土歸天。其後,惡鬼、魔神取而代之,因而引起種種的災難。 注13.【元品無明】:生命的根源性無知、迷惘、昏闇。意指,無法相信與理解妙法的愚癡。 |
2005年6月7日 星期二
開目抄講義 第13回:為何會蒙受大難──與根源之惡「謗法」奮戰的法華經行者
開目抄講義 第13回:為何會蒙受大難──與根源之惡「謗法」奮戰的法華經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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