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6日 星期三

開目抄講義 第10回:提婆品二箇諫曉──以變毒為藥、即身成佛之法拯救萬人!

開目抄講義 第10回:提婆品二箇諫曉──以變毒為藥、即身成佛之法拯救萬人!

內容︰
本回拜讀御文(1)
寶塔品三箇?宣之上,更有提婆品二箇諫曉。提婆達多以一闡提而得記為天王如來,涅槃經四十卷之現證,在於此品。善星、阿闍世等無量五逆謗法者中舉其一、舉其首,則其餘者如葉之隨枝。是一切五逆、七逆、謗法、闡提都得記為天王如來者矣!毒藥變為甘露,勝於眾味多矣!龍女之成佛亦如此,非限於一人,此顯一切女人皆得成佛。法華以前,諸小乘教不許女人成佛。諸大乘教或亦有許成佛往生者,此但為改轉成佛,不同於一念三千之成佛,是有名無實之成佛往生也。舉一例諸,龍女之成佛,是踏出末代女人成佛往生之路矣!(御書241頁)

〈白話〉

加上法華經見寶塔品第十一的三箇?宣,還有提婆達多品第十二的二箇諫曉。提婆達多雖是一闡提者,卻獲承諾將成為天王如來。涅槃經四十卷所說的一闡提成佛之現證,就在此提婆品中。
在善星比丘、阿闍世王等眾多犯下五逆罪和誹謗正法之輩當中,唯獨舉出提婆達多一人。以他為首,其餘的人皆如葉之隨枝,被包含於其中。
即是說,不論犯五逆罪、七逆罪者、誹謗正法者,或是一闡提者,皆可如同提婆達多將成為天王如來之例,人人都能成佛!正如毒藥變為甘露(不死之妙藥)一樣,其味道將勝於其他各種味道!
龍女成佛也一樣,並非單指龍女一人,是表示每個女人皆能成佛。法華經以前的諸小乘教,並不允許女人成佛。反觀諸大乘教看似允許女人成佛、往生,但有些時候只允許改轉成佛,也就是要等轉世生為男性之後才能成佛,而不是一念三千之成佛,是屬有名無實的成佛、往生。這也如「舉一通諸例」(文句記)所示,龍女之成佛,是開闢末代女人成佛、往生之路!

本回拜讀御文(2)

儒家孝養止於今生,無助於父母之未來,是謂外家聖賢有名無實。外道雖能知過去、未來,無可助父母之道。唯佛道能有助於父母之後世,允宜有聖賢之名。而法華經以前大小乘諸經諸宗,自身得道猶不可求,更何況於父母乎?徒有文而無義。今法華經時,由女人成佛而顯悲母之可成佛,由達多之惡人成佛而顯慈父之可成佛,此經乃內典之孝經也。二箇諫曉畢。(御書241頁第7行~第10行)

〈白話〉

中國儒教等所說的孝養,只限於今世。由於救不了父母的未來,所以儒教等所謂的聖人賢人乃有名無實。
印度的外道雖然知道過去、未來,但未說救父母之道。
唯有佛道才教說能救父母的未來世,所以值得聖賢之名。
然而奉法華經以前的大乘、小乘經典為依經的諸宗派,連自己本身都無法獲得成佛,更何況能救得了父母嗎?可謂徒有成佛之文,無具其實。
現今法華經之時,是女人成佛之時,亦可顯現慈母之成佛。而提婆達多此惡人成佛之時,亦可顯現慈父之成佛。此法華經乃內典之孝經。以上結束二箇諫曉。

講義

身讀寶塔品、提婆品、勸持品

末法的廣宣流布。
這不只是釋尊一個人的大願,也是作為包含多寶如來,以及三世十方一切佛、菩薩的總意,於法華經所闡示的大願。
在法華經見寶塔品第十一的「三箇?宣」(注1)上,釋尊以大音聲向會座的大眾普告,要於其滅後弘通正法。
釋尊說,「多寶如來也以大誓願而作師子吼。各位也應發大願,受持此法華經,弘通之!」。
為了響應釋尊這項呼籲,這項諸佛與諸菩薩所立下的末法廣宣流布之誓願,則因日蓮大聖人的出現而得以成就。
開目抄」透過寶塔品第十一、提婆品第十二,以及勸持品第十三,相繼探討釋尊勸導應於佛滅後弘通的?門流通分諸品。並以此一一證明,身讀此三品且如說修行的大聖人本身,正是末法法華經行者。
遵照寶塔品的「三箇?宣」與「六難九易」所闡示的佛意,大聖人如實弘揚了難信難解的法華經。這也是上回的主題。
同時,大聖人還如提婆品的「二箇諫曉」所示,為拯救末代惡世的民眾,而開闢了凡夫成佛、變毒為藥(注2)之大道。這回將針對這一點來探討。
大聖人也按照勸持品「二十行偈」所說的,一一克服了「三類強敵」的迫害。有關此事,想在下回以後再探討。

闡示宗教本意的惡人成佛與女人成佛

話說提婆品的「二箇諫曉」是指,提婆達多(注4)所代表的惡人成佛,以及龍女所代表的女人成佛,這兩項法門。因為道出這兩項法門,等於是在勸導菩薩們,務必成就拯救萬人的末法廣宣流布大業,故稱「諫曉」。
會明確道出爾前權經未闡示的惡人成佛與女人成佛,這也是再次宣言,法華經才是唯一能實現讓生於惡世末法之萬人成佛的大法。
這也是「法華經的真正價值」。亦即,若無法在現實中拯救至今被爾前權經視為不能拯救對象的最不幸者,就不可能成就救濟末法民眾此大業。因此,發揮此「法華經的真正價值」,不但是響應釋尊的呼籲,也是實現佛意的末法法華經行者之證明。
如何拯救眼前的「這一個人」?若無法面對這項挑戰,即使再疾呼「要救濟民眾」,也不會產生任何價值。
又如何才能讓失去求生欲望,這種最凄慘的人湧現活下去的喜悅?宗教如果無法回答這項命題,只能說是「死的宗教」。
如同法華經以至日蓮大聖人佛法會被稱為「活的法門」,都是能使萬物蘇生的宗教。同時也都是能讓身處絕望深淵者自身湧現新活力,以面對今後人生,這種希望滿盈的宗教。
這種滿溢希望的宗教就是指,能讓自己感謝活在世上這事實,並且能對養育自己的父母與所有照顧過自己的人報恩,以及闡明如何能讓人人步向幸福大道,這種真正的「人本宗教」。
因此本抄所闡示的法華經提婆品之惡人成佛與女人成佛的主題,可謂與此「宗教本義」有密切關係。

開啟惡世成佛之道

大聖人於本抄針對「二箇諫曉」所闡述的重點有三。
第一點,原本於爾前權經被視為離成佛路程最遠的一闡提(注6)的惡人提婆,居然能獲得成佛的授記。此外,無論在社會上或宗教上皆被歧視的女人龍女,由於率先顯現了成佛的現證,而證明法華經是一部「為了活在惡世的每一個眾生開啟成佛之道的經典」。
並指出,率先「掀起開闢救濟萬人之道之戰」的先驅,才是法華經行者。
第二點,舉出「一念三千之成佛」(注7) ,以作為實現一切眾生成佛的法理根據。這項「一念三千之成佛」法理只出現在法華經。這股能變革現實的力量,不但闡示出極惡亦擁有可化為極善的「變毒為藥」之可能性(惡人成佛),同時也闡明了即使不改凡夫之身亦能成佛的「即身成佛」之現證(女人成佛)。
所以說,法華經行者是指,能親自「體現一念三千之成佛法理的人」。
第三點,由於法華經說出不留下一人,能讓生於惡世的所有眾生皆成佛此「惡人成佛」與「女人成佛」的法理,而開啟了「所有的父母皆能成佛」之道。因此大聖人宣稱法華經才是能真正對父母報恩的「內典的孝經」(注8)。
由此可見,擁有希望的哲學為佐證的報恩之心與實踐,才能成為人類社會的基盤與核心,以及真正的人心所繫。因為法華經行者是指,貫徹為了建設社會和平與繁榮這場根本奮戰的「立正安國實踐者」。

一闡提也能得救的「變毒為藥」之妙

大聖人在論述提婆品所說的惡人成佛意義時,首先闡述:「提婆達多以一闡提而得記為天王如來,涅槃經四十卷之現證(注9),在於此品」(御書241頁)。
不用說,提婆達多是與釋尊敵對,誹謗正法且犯下破和合僧等五逆罪(注10)的罪魁禍首。
但是一切眾生成佛的法理,已經在方便品第二的十如實相(注11)當中闡示出。基於此意,從理論上來說,提婆達多的成佛,這在方便品當中理應獲得承諾。
然而,不信且謗法的一闡提是否能成佛,這對大家而言,無疑是最關心的大事。特別是在涅槃經,以一闡提的成佛作為最大主題,論述既然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闡提也應有佛性。但同時也說,一闡提雖亦有佛性,卻因為不信正法、心持誹謗,所以是無法在現實中成佛,而說一闡提不過是擁有未來成佛的可能性(注12)。
所以一闡提的代表、提婆達多的成佛,是如何實現的?這是大家共通的疑問。為何釋尊在法華經的會座上,會對被視為未來永劫必墮無間地獄,無法脫出無間大城的提婆達多授與記別(注13)呢?
御書說:「於法華經提婆品,教主釋尊會對其過去世之師、提婆達多授與天王如來之記別,此事才是不可思議」(御書977頁,大意)。
這真是「不可思議」。若先就結論而言,那是因為妙法的力量。大聖人認為,由於提婆達多的成佛而使得諸惡人也可得道無疑,而說:「故此經(法華經)云『妙』」(同上頁)。
「妙」有三義:「開」之義、「具足」之義和「蘇生」之義(注14)。大聖人曾針對二乘、闡提、女人這些在爾前經受厭惡的人,能因法華經而成佛一事,作了如下闡述:
「妙者,蘇生之義;蘇生者,復甦之義」(御書979頁)。
「法華經並死者亦能治,故釋云妙」(同上頁)。
這裡所謂的「死者」是指,因執著錯誤思想、信念與宗教,而導致佛性枯竭的二乘與一闡提。法華經就是擁有讓這種生命也能蘇生的力量。
因為法華經是能促進佛性蘇生、活性化的生命究極滋養。壽量品所謂的「大良藥」(法華經509頁),就是這個意思。
法華經當中所提到的,釋尊或多寶如來與其他的全宇宙諸佛、菩薩,不僅皆讚嘆能令萬人悟得的妙法,更慶幸自己能靠妙法的力量而顯現佛性。進而,皆立下要讓萬人成佛的誓願,為了成就此大願而不惜身命奮戰。
因此,整部法華經可以說都是為了觸發佛性而說的。只要聽聞這部可謂歌頌佛性的法華經,聆聽這首由妙法與佛、菩薩的生命交織而成的交響樂,無論再是邪惡或不幸的生命,也都能喚醒其佛性。法華經如此闡示,連提婆達多這種極惡的生命也不例外。
大聖人於「開目抄」教示,法華經所說的提婆之成佛,正是一闡提成佛的現證;提婆一人的成佛說出了惡世末法所有惡人的成佛。然後以「毒藥變為甘露,勝於眾味多矣!」(御書241頁)作為結論。由此可見,提婆的成佛也就是法華經所闡示的「變毒為藥」之現證。

踏開末代女性成佛之道

接著想確認龍女成佛的重點。
大聖人也曾於此結論,龍女成佛並不是單指龍女一人的成佛,而是代表所有女性的成佛。
大聖人教說:「龍女之成佛,是踏出末代女人成佛往生之路矣!」(御書241頁)。這也表示,先有「一人」的成佛,才能保證「萬人」的成佛。
首先要從「一人」開始。一乃「萬之母」。再怎樣的一個人也非救不可,若胸中沒有這股熱情,是不可能完成廣宣流布的。
進而大聖人也從教義上,針對權大乘教表面上好像是承認女性成佛的教義,加以破折。大聖人如此破折,即使爾前經說是承認女性成佛,但那也是指「改轉的成佛」(注15),也就是說,女性要等轉世為男性之後才能成佛。
相對的,龍女所顯示的則是「一念三千之成佛」,不用改變九界之身也能成就開啟佛界生命的「即身成佛」。也就是說,龍王的八歲女兒龍女,不用改變龍女之身,就能成佛。
法華經提婆品就有說,舍利弗(注16)由於難以承認龍女的成佛而提出質疑。
因為一聽到龍女成佛的舍利弗便說:「是事難信」(法華經442頁)。也就是說,針對龍女成佛一事,非常冒失地提出,「女性怎能立即成佛?」等等的質問。
就連在法華經的會座受到成佛記別的舍利弗,也無法捨棄必須經過無量劫的修行才能成佛,這種歷劫修行的想法,所以很難以相信龍女能即身成佛。
總而言之,提婆及龍女得以成佛,這都是靠「變毒為藥」、「即身成佛」此妙法的功力。也由於此功力,始可救濟生在末法濁世的萬人。因為妙法才是能從根本救濟末法全民眾的大良藥。

相信三道即三德的「妙」

大聖人並將即身成佛稱為:「當位即妙,不改本位」(注17)。
如「法華經之心云:『當位即妙,不改本位』,不捨罪業,而成佛道也」(御書1446頁)所示。
所謂「當位即妙」是指,現在此身乃妙法當體。而「不改本位」則表示,為了成佛,一點也不須要將此身改為他身。
不用改變凡夫之身就可湧現佛的生命,並且透過實際的言行舉止發揮佛的特質。也就是說,唯靠此人間革命、即身成佛之道,才能救濟末法民眾。
更何況末法是,生命以及社會的惡因果反復不絕的時代。如剛才的御文中提到:「不捨罪業」,如果說要先捨棄罪業才能成佛,那麼末法的人們根本不可能成佛。
「變毒為藥」的法理是,為了帶給惡因果不絕之末法惡世根本希望,以及有助於人們克服絕望與無力感而說的。
大聖人在御書中曾多次引用龍樹(注18)所言:「譬如大藥師,能變毒為藥」。這正是為了表現法華經的卓越性,亦即「『妙』一字之功德」(御書1587頁)而闡述的。
大聖人在寫給富木常忍的「始聞佛乘義」(注19)信中指出,變毒為藥的「毒」是指煩惱、業、苦三道;「藥」則指法身、般若、解脫三德。並且表示變毒為藥亦指,透過妙法的力量,將能讓活在三道的惡因果之生命當體,也得以湧現三德的善功德。
煩惱、業、苦三道是在表現交錯在人們生活中的惡與煩惱的因果。煩惱是指貪瞋癡三毒(注20)等等,也就是造成痛苦原因的心之迷惑。業是指,生自煩惱,再導致痛苦的身、口、意之行為,例如五逆、十惡、四重(注21)等等。苦是指,煩惱和業所衍生的結果,必須由身心來承受的報應苦惱,例如四苦八苦(注22)等等。如此說,就是因為這些惡因果,人的生命才會被迷惑與苦惱所束縛。
反觀,法身、般若、解脫則是佛生命中所顯現的偉大功德,也就是「究極的真理」、「清淨的智慧」與「自在的境地」。
凡夫的煩惱、業、苦三道是指,迷惑與痛苦錯綜交雜的生活。而佛的法身、般若、解脫三德則是,合乎究極真理與智慧,自由且充滿喜悅的生活。兩種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
可是透過妙法不可思議的力量,則可以戲劇性地把三道的生活轉換成三德的生活,這就是變毒為藥。
而生活在三道因果的凡夫生命,其實也正是化為三德生命的種子,也就是佛種。
變毒為藥的關鍵就是在於,信奉能成為三道即三德此生命之「妙」的法華經。而此「信」將能開啟生命的妙。
牧口先生曾先說過:「無論發生任何事情,我們也要好好思考今後如何活下去」,然後再針對變毒為藥的法理談到:「妙法的生活就是『變毒為藥』的生活。只要在這個社會上生活,難免會遭遇事故、災難或是事業失敗等等。(中略)可是,無論遇到什麼挫折,只要以妙法、信心為根本,不懷疑御本尊,認真信心的話,就能把毒變為藥。
例如生了病,如果認為這是罰,光是自尋苦惱也不能解決。重要的是,此時要確信『一定要讓此病變毒為藥,開顯健康此大福運、大功德』,下定決心,持續信心。
此時,不但病能夠得治,痊愈之後,甚至變得比以前更健康,這就是變毒為藥的妙法。」
變毒為藥的法理亦可謂,一股如何讓人在惡世度過積極進取人生的「希望泉源」。

法華經乃「內典的孝經」

大聖人於「開目抄」強調,開啟讓所有的父母皆能成佛之道的法華經,誠可謂「內典的孝經」,再以「二箇諫曉」作為結語說:
「今法華經時,由女人成佛而顯悲母之可成佛,由達多之惡人成佛而顯慈父之可成佛,此經乃內典之孝經也」(御書241頁)。
在剛才拜讀的寫給富木常忍的「始聞佛乘義」信中,大聖人講到變毒為藥的法理,那是為了配合富木常忍母親(注23)的三周忌,所講述母子一體成佛之法理。
大聖人於該抄文尾說:「末代凡夫,聞此法門者,非祇唯我一人成佛,父母亦得即身成佛。此第一之孝養也。」(御書1021頁)
這段御文中,末代凡夫所聞的「此法門」,無疑是指變毒為藥、即身成佛的法理。
希望養育自己的父母能夠成佛,以盡孝養之誠,這也是促使大聖人出家的動機之一。
可見祈願末法一切眾生的成佛,與拯救自己的父母,是有密切的關係。
大聖人曾說:「自身未成佛,欲救父母尚難,何況救他人耶!」(御書1504頁)。一再強調,若想報答父母恩,則自身必須成佛。並說,無法拯救自己的父母,又如何救濟萬人。同時也教導門下,唯有透過法華經才能成就真正的孝養。
由此可見,變毒為藥、即身成佛的妙法,才是能救濟末法全人類的大法,以及成為通往救濟所有父母的真正孝道。

(待續)

注1.【三箇?宣】:釋尊於法華經見寶塔品第十一開始進行虛空會的說法,當中曾三度規勸諸菩薩應於其滅後弘通法華經。

注2.【變毒為藥】:將某種性質轉換成完全相反性質之意。天台大師針對《大智度論》第一百卷有云:「如大藥師,能以毒為藥」一事,而於《法華玄義》闡述變毒為藥一語。是在譬喻被諸經視為永不得成佛的二乘,也能因法華經的功力而獲得成佛的記別。

注3.【勸持品「二十行之偈」】:指法華經勸持品第十三,立誓將於釋尊滅後弘通的菩薩所歌頌詩句當中,敘述將於惡世出現敵對法華經之三類強敵的部分。

注4.【提婆達多】:釋尊的堂兄弟。原本歸順釋尊,後因萌生慢心,與釋尊敵對,圖謀殺害等等,累犯重大惡事。據傳,最後因這些大罪,而活生生地墮入地獄。

注5.【龍女】:娑竭羅龍王的八歲女兒。原居住海龍宮,後因聽聞文殊師利菩薩教說法華經而發心,立刻在法華經說法處顯現即身成佛的樣相。

注6.【一闡提】:意指既沒有追求正法之心,又沒擁有成佛機緣的眾生。或指不信佛所教說的正法,反而加以誹謗,不見悔改誹謗重罪的不信、謗法之徒。

注7.【一念三千的成佛】:意指根據一念三千之原理而成佛,以及開啟九界眾生所具的佛界而成佛。乃轉世之後再由九界成佛的「改轉成佛」之反義語。

注8.【內典的孝經】:內典是指佛教的經典。孝經則指儒家宣說孝行的經典。

注9.【涅槃經四十卷的現證】:北涼曇無讖所譯的《涅槃經》,於四十卷當中有教說,「一切眾生皆具佛性」之法義,這也是成為現實上證明一闡提之佛性的證據。

注10.【五逆罪】:五種違背佛法的最大重罪。此罪成為墮無間地獄之因。意指,殺父、殺母、殺阿羅漢、令佛身出血、破壞和合僧(正確護持佛法之教團)五罪。

注11.【十如實相】:法華經方便品以「諸法實相」來教說佛的究極之悟,亦即以「如是相,如是性」等為始的十如是。

注12. 涅槃經卷第二十七師子吼菩薩品第十一之一有說:「我常宣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乃至一闡提等亦有佛性」、「一闡提等亦有佛性,一闡提等無有善法,佛性亦善以未來有故,一闡提等悉有佛性」等。

注13.【記別】:佛為了保證弟子未來之成佛無疑,而先闡明其時之佛名、國土名,以及劫(時代)名。

注14.「法華經題目抄」所言。「開」之義乃指,開顯佛之悟。「具足」之義乃指,完全具備一切的法。「蘇生」之義乃指,具有復甦之力。

注15.【改轉成佛】:要在歷劫修行當中轉世換身才能成佛。相對於在此一生當中即可以此身成佛的一生成佛、即身成佛。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所說的龍女成佛,即屬即身成佛之例。

注16.【舍利佛】:釋尊其聲聞弟子中的長老,算是十大弟子之一,被譽為智慧第一。

注17.【當位即妙‧不改本位】:當位即妙出自妙樂大師的《法華玄義釋籤》。意指,十界眾生不需變動其原有之位,即屬妙覺(佛)之位。不改本位則意指,九界眾生不需更改各自原本之位,便能即身成佛。

注18.【龍樹】:梵名譯音那伽曷樹那(Nagarjuna)。150年~250年左右,印度的大乘論師。著有中論等論作,致力宣揚大乘佛教,對中國、日本佛教產生極大影響。被視為《大智度論》的作者。

注19.【始聞佛乘義】:日蓮大聖人於1278年(建治4年)2月28日,在身延寫給住在下總國中山(現日本千葉縣市川市)的富木常忍之信。

注20.【貪瞋癡三毒】:生命最根源的煩惱:貪心、憤怒、愚癡。

注21.【十惡‧四重】:十惡意指,身三種、口四種、意三種,共計十種的惡業。例如,殺生等是屬於身之惡,妄語(謊言) 等是屬於口之惡,貪心等是屬於心之惡。四重則指四項重大禁戒:殺生、偷盜、邪婬、妄語,出家僧若犯下此禁戒,將遭處予驅逐教團這項最嚴重的禁制。

注22.【四苦八苦】:生命中難以避免的根源性痛苦;四苦是指,生、老、病、死四種苦,加上愛別離苦(與摯愛者別離之苦)、怨憎會苦(撞見敵對憎恨者之苦)、求不得苦(無法獲得需求)、五盛陰苦(因為身心活潑所引發的痛苦),統稱八苦。

注23.【富木常忍之母】:與其子富木常忍一起成為日蓮大聖人的門人,不顧高齡,仍然親手縫製單衣供養大聖人。臥病之後,獲得富木常忍之妻的照料,於建治二年(1276年)2月下旬壽終,安享逾九十高齡。翌月富木常忍頸懸其母遺骨親訪身延的大聖人,誠心給予追善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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